如何決定或判斷您的孩子是否需要(可以接受)音樂治療課程
如何決定或判斷您的孩子是否需要(可以接受)音樂治療課程,以下資料可供參考:
* 音樂治療課程沒有任何年齡限制,也不強調參與課程者一定要有音樂天份
* 根據美國音樂治療協會於1998年提出:
運用對象可包括:
小 朋 友 / 早 期 療 育 | 成 人 / 老 年 |
1. 發展遲緩 2. 語言障礙 3. 聽覺障礙 4. 視覺障礙 5. 腦部受損 6. 多重障礙 7. 自閉症 8. 唐氏症 9. 情緒障礙與行為問題 10.肢體障礙/腦性痲痺 11.任何與神經損傷有關障礙 12.注意力不集中(過動)症 13.其他:雷氏症、早產兒、 燒燙傷、 | 1. 中風之肢體障礙 2. 車禍腦部受損 3. 帕金森氏症 4. 亨丁頓舞蹈症 5. 精神官能症 6. 失智症 7. 安寧病房 8. 其他:燒燙傷、藥隱等 |
音樂治療轉介基本標準:
引用於 the New Music Therapist’sHandboo k | 臨床經驗下,音樂治療尚可介入其他範圍 |
當個案 1. 優勢是聽覺學習者 2. 對音樂或聲音有反應,但並非指本身具有音樂能力者 3. 肢體障礙或有限的移動能力 4. 認知能力弱 5. 自我醒覺能力低 6. 當傳統復健治療法都沒有作用或失敗 7. 不配合任何復健活動 8. 有溝通困難或有困難在表達想法和感覺上 9. 與其他人有想處上的困難時,
| 當個案 1. 極度視覺學習,對周圍的聲音沒有明顯反應 2. 聽覺優勢,討厭運用視覺學習 3. 沒有學習動機 4. 聽力視力正常,卻不看也不聽 5. 沒有團體焊分享概念 6. 自信心低落 7. 錯誤的呼吸方式 8. 挫折忍受度低 9. 視-動協調低 10.視-聽-動協調低 11.情緒問題 12.學業能力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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